违规经营或者有不规范、不诚信、不文明经营行为及苗头倾向的旅游企业,企业负责人以后要随时等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找你“约谈”,进行警示谈话、责令所在企业整改问题。即日起,《河南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》开始推行,我省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开始打造旅游企业约谈规范。
在线旅游企业也在“约谈”之列
据省旅游局监管处处长张建州介绍,为进一步加大对全省旅游企业的监督管理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提高旅游服务水平,强化文明旅游引导,依据《旅游法》、《旅游社条例》和有关旅游服务水平标准(规范)的需要,结合我省实质,省旅游局颁布了《河南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》。
“全省旅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:违反《旅游法》、《旅游社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;旅游服务水平和服务等级低于相应服务水平标准(规范)的;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;旅游投诉案件较多,投诉率较高的;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责令整改事情未准时整改到位的;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导致肯定不好的社会干扰的;游客认可度调查得分排在后三位的。”
张建州说,依据《河南旅游企业约谈工作规定》,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旅游电商纳入旅游行业监管范围,必要时会同公安、工商等部门进行约谈。这意味着,在我省从事在线旅游经营业务的互联网企业也在“约谈”的范围。
约谈后还要保质保量进行整改
依据规定,对旅游企业的约谈,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行,依据下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、社会举报等途径采集的状况,提出约谈对象和谈话内容;约谈对象确定后,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告知旅游企业约谈事由及约谈时间、地址和被约谈职员等;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行约谈时,应当有两名以上旅游行政执法职员参加,主动出示证件,并记录约谈状况。
被约谈的旅游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,根据有关法规和服务水平标准(规范)认真落实整改内容。旅游企业未按时限进行整改,或未达到整改需要的,将根据有关旅游法规和服务水平标准(规范)给予警告、罚款、责令停业整顿、吊销许可证、减少或取消相应服务等级等处罚。